谷歌收购YouTube官司缠身 将解决视频广告侵权

信息来源:太平洋电脑网  作者:Leonard  阅读次数: 次 发布时间:2007-12-28
文章摘要:如果将YouTube做为一家独立的搜索网站,它可以位于世界三大搜索引擎之列,仅次于谷歌和雅虎。
提起YouTube,大家的第一反应就是它是现在世界上最大的视频共享网站之一,但是它具体有多大,恐怕大家都没有一个具体的概念,最近市调研究机构 ComScore调查发现,如果将YouTube做为一家独立的搜索网站,它可以位于世界三大搜索引擎之列,仅次于谷歌和雅虎。

在去年,谷歌以16.5亿美元的价格收购了YouTube,并且以营利为目标利用YouTube上的视频内容推出了广告服务,其具体做法是在某些视频的底部嵌入一个半透明的flash广告,但就在谷歌踌躇满志的实行自己的这一盈利计划的时候,却在今年3月份收到了美国娱乐业巨头维亚康姆公司(Viacom)的一纸投诉,维亚康姆指控YouTube上张贴的16余万个视频节目片段侵犯其版权并索赔10亿美元,并禁止谷歌和 YouTube继续使用其未授权的视频节目。维亚康姆声称对于YouTube网上那些未授权的节目,谷歌没有采取任何措施予以保护或对观众进行提醒。

对于维亚康姆的指控,谷歌采取了两种不同的方式对其进行了处理,在法律层面上,谷歌表示它不会答应维亚康姆的索赔要求,但是在实际中谷歌却利用技术的手段使其广告行为不会对维亚康姆构成侵权。

谷歌针对维亚康姆的指控在法庭上所做辩词的主要依据来源于《数字千年版权法案》的第5.12条,YouTube的法律辩护律师Glenn Brown表示,《数字千年版权法案》有提过这样的内容,那就是对于那些提供主机服务的网络公司,例如YouTube和谷歌,如果他们要对其使用内容的作者的版权负责的话,那么这些网络公司要实现成长和盈利是非常困难的。

谷歌表示这种困难主要表现在对于那些上传到服务器的内容,谷歌将很难对它们的侵权与否做出判断,很多情况下只有作品的真正作者才会知道他们的作品是否遭到了侵权。另外,谷歌认为对于自己的作品如何被使用,不同的作者还持有不同的观点,有些人并不在意他人使用自己的作品,这样一来谷歌就更难作出判断。

当然,对于谷歌的争辩维亚康姆表示不赞同,他们对《数字千年版权法案》的解读也跟谷歌完全不一样,维亚康姆曾做出这样的反驳:“对于谷歌来说,分辨出一段来自于好莱坞电影中的片段根本不是一件难事。”

有意思的是,在私下里两家公司却都认为这场争端的最终解决更多的将会依赖于技术手段而不是法律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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